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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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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之違反保護令罪,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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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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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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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禁止直接或間接騷擾、接觸、通話或其他連絡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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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命遷出住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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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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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命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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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條 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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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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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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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庭暴力防治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