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先生問:幫父親擔保車貸,但父親無法準時還款,銀行已寄通知,並通知我要負擔這筆呆帳,請問父親有工作可從薪資中扣除,為何還要我承擔?再者我也有負債,若我信用破產,是否會連累妻子?房子在妻名下若離婚可否規避債務?何謂夫妻財產制?我要用什麼方法才不會連累家人?
答覆:『保證人』有兩種:(一般保證人)即債權人應先找主債務人求償,若無方可找一般保證人求償,父親有工作就應負全責,找不到人才可找鄭先生;(連帶保證人)即債權人可任意選擇主債務人或連帶保證人求償,亦可同時求償。
父親有工作可扣薪抵債,銀行還找鄭先生,可能父親薪資不夠抵債,因此銀行找上鄭先生一起清償債務。
夫妻若未登記共同或分開財產,通常是用聯合財產制,且明定夫妻債務分開,互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