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甘分手,不時跟蹤騷擾甚至情殺的事件時有所聞,今天現代婦女基金會公佈一項調查發現,有一成二的年輕女學生曾經被跟蹤,對方最常用簡訊或電話網路通訊的方式進行騷擾,嚴重的甚至侵入住家,不過目前、我國沒有法規可以規範,所以在婦女節前夕,民間團體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希望能夠立法明定。
男女朋友分手後,一方不願意放手,跟蹤騷擾、發簡訊威脅的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針對15到24歲的女學生進行調查,半數以上都曾擔心過自己的安危,實際上有一成二曾被跟蹤,最多的是用簡訊或電話網路通訊方式騷擾,其次是跟監,或教唆他人跟監,嚴重會侵入住家。跟蹤者陌生人約占三成,男女朋友或前男女朋友第二多,再來是追求者。持續跟蹤騷擾以3個月最多,但長達6個月以上也不在少數。
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 林美薰
這樣長期又十分致命的困擾,可是我們卻沒有,任何的法律可以約束它。
學者指出,日本在2012年跟蹤案件有將近2萬件,跟蹤騷擾與其它的犯罪行為相較,發生率高,危險性也高。
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工系 副教授 王珮玲
國外的資料告訴我們更明顯,只要是女性被殺害的案件當中,大概七成以上,她前面都有被跟蹤的經驗。
現代婦女基金會提出了「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不只明定跟蹤騷擾為犯罪行為,也採行政罰和刑罰雙軌制。
立法工作小組律師 王如玄
我們創設了警告命令的制度,直接由警察受理之後,在72小時內要決定是否核發,你本來只有跟蹤騷擾的行為的時候,
我們只有處一個3萬元以下的罰鍰,警告命令你還不做(遵守),那時候是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草案已經送進立法院審議,民間團體希望在法案能盡速通過,有效嚇阻跟蹤騷擾,也能預防致命性的犯罪行為。
轉載來源:公共電視 陳姝君 吳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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