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馬姓男子婚後外遇小三黃女,經常徹夜不歸,馬妻上網瀏覽丈夫臉書,赫然發現他與小三竟張貼赤裸上身在床上接吻照片放閃,兩人還一同出遊及參加公司尾牙,甚至在黃女生日時穿情侶裝合照,馬妻憤而與夫離婚並提告向小三求償,高雄地院判小三黃女應賠償歐女40萬元確定。
馬妻提告指出,她與馬男結婚2年後,丈夫就經常無預警離家徹夜未歸,還一度搬離住處,後來她上網瀏覽臉書時,竟發現丈夫與黃女將在床上赤裸上身接吻的床照,PO在臉書上,且黃女時常在臉書張貼她與馬男的出遊照放閃。
馬妻並指,前年5月間黃女還傳臉書訊息給她,指稱「要感謝你的提醒,讓我開始注意這個男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個謊話連篇的人,騙了你4年多,我佩服你的勇氣但不欣賞妳的智慧,妳願意再次相信這個男人,或許有年齡和小孩的考量,但我不同,因為我還年輕」、「我肚子裡的小寶寶,我會自己決定他的未來~這baby也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插曲」等,顯示兩人不但親密交往且已通姦懷孕,更證實黃女早知馬男已婚卻未自重,害她家庭破碎離婚,應賠償50萬元。
小三黃女則辯稱,她是前年5月才從朋友處得知馬男已婚,且從她傳給馬妻的訊息也可以看出馬男同時欺騙兩個女人,至於她在訊息中表示懷孕等內容,僅是不滿遭馬男欺騙,又忌妒馬妻可擁有正常家庭生活,為製造對方家庭紛爭所杜撰的情節,並非真的懷孕等。
法院審理認為,縱使黃女辯解為真,但她在前年5月知悉馬男已婚之後,到去年2月為止仍多次與馬男出遊,照片顯示兩人十指緊扣舉止親暱,還有作勢親吻姿勢,甚至黃女慶生會上仍與馬男穿著同款式美國大聯盟紅襪隊球衣的情侶裝,均已逾越一般同事朋友交往,而屬特殊親密行為,且黃女刻意上傳臉書供他人閱覽,導致馬男夫妻婚姻破裂,造成馬妻身心痛苦,判應賠償40萬元確定。
轉載來源:蘋果即時 王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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