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體大篇幅報導童星星爸爭取監護權,自爆童星疑似受虐相的關新聞,衛福部保護服務司表示,已經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可開罰3萬到15萬元。
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林維言表示,依法媒體對監護權行使,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相關報導皆涉及違法,因此媒體如果報導,可開罰3萬到15萬元。
至於童星受虐是否屬實,林維言表示,目前只有父親單方面說詞,保護司還要進一步查證確認。
林維言表示,由於相關訊息已經被多家日報、電視台、網路等眾多媒體報導,會一一檢視報導內容,如果確定涉及報導不可揭露的身分資訊,將會視相關事證予以開罰。
轉載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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