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捷運局機工處長周湘魁與前部屬鄭淑鈴婚外情,鄭女不甘周提出分手,向市議員張茂楠陳情,張在市政總質詢時痛批周行為不檢;周妻看到新聞後,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後來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兩人共發生十五次性關係,判鄭女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
鄭淑鈴曾任捷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會計室主任,和擔任處長的周湘魁熟稔;前年九月鄭女調往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主計室主任,兩人進一步交往,常趁周妻外出時幽會,周妻隱約覺得不對勁,但因丈夫手機設有密碼,她一直無法「解謎」。
周後來擔心婚外情曝光而想與鄭女分手,鄭女認為周曾承諾「會與太太離婚」卻始亂終棄,說要付她卅萬分手費也反悔,向市議員陳情,希望市府重懲周。
周妻看到丈夫竟在電視上和「小三」對質,愣得不知所措,在丈夫回家後追問,周湘魁才吐實,並將他和鄭淑鈴的露骨LINE對話傳給妻子看,成為通姦鐵證。
鄭淑鈴辯稱,周妻前年十一月就發現丈夫外遇,卻一直到去年五月底才提告,已逾告訴期間;她並指這些對話只是「空中愛愛」,目的是幫處長治療性功能障礙。
法官認為這些對話一點不像是在附和、滿足男人自尊心,而是性交後基於愛意的自然對話,依照可以判斷的性交次數,推定鄭女與周相姦十五次。
轉載來源: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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